A股主板市值退市标准调整为5亿 新规今起实施
从10月30日起,沪深主板A股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正式调整为5亿元。专家认为,需理性客观看待这一变化的影响。相关上市公司可通过改善经营和基本面,或在合理合规的基础上通过大股东增持、资产重组等方式降低因市值过低带来的退市风险。
2020年12月31日,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,增加了“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”的市值退市指标。今年4月,交易所修订完善了相关规则,将主板A股(含A+B股)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提高至5亿元。根据规定,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或者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,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,将被终止上市。深交所也有类似规定。
对于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问题,交易所已作出安排。例如,深交所表示,若上市公司A股(含A+B股)在10月30日前出现股票总市值低于3亿元的情形,并延续至10月30日或以后,将连续计算相关期限并适用原规则关于市值退市的规定。调整后,沪深主板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将由3亿元变为5亿元;沪市科创板、深市创业板、北交所及沪深纯B股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则仍为3亿元。
目前,有38家A股公司市值低于10亿元,其中北交所最多,达21家,其次是主板的11家,科创板和创业板分别有4家和2家。市值最低的多为ST类公司,这些公司经营基本面普遍较差,不少公司连续亏损。行业分布方面,机械设备、医药生物、基础化工等行业公司较多。
中国(深圳)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余洋认为,一旦上市公司退市,其股票流动性将大大降低,股价通常也会下降。A股市值低于10亿元的主板上市公司大多为持续亏损企业,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,货币资金匮乏,可持续经营能力不被市场认可。这类企业在市场情绪波动时容易出现股东恐慌性抛售,从而加速股价下跌并触发退市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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