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判处死刑后余华英已上诉 丈夫未上诉
11月7日,余华英夫妇拐卖儿童案有了最新进展。余华英已提出上诉,而其丈夫王加文明确表示不上诉。案件受害人代理律师、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透露,余华英在宣判当日明确表示上诉,并已向法院提供相应书面材料。根据法律规定,刑事部分的上诉期限是10天,在法定期限内王加文未表示上诉,表明他已认罪认罚。王文广表示,希望维持原判。
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,21岁时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并育有一女。1992年,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后,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,并结识了龚显良。两人同居期间,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。然而,这个亲生儿子竟成了她和龚显良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。
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,余华英与龚显良、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、云南、重庆等地拐带儿童。他们通常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,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,物色潜在目标。2004年,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,因隐瞒身份被判8年,后减刑3年,于2009年获释。
2022年,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,余华英再次被捕,她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。2023年9月18日,贵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。同年11月28日,此案二审开庭,检察机关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。2024年1月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。
10月11日,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再次开庭审理。被她拐走的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,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,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,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。受害儿童和家属希望法院能严惩余华英。
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当事人杨妞花表示,希望法院维持原判,重判余华英,让大家看到偷孩子一定会被严惩。新增的六名被害儿童中王艳龙、王能能的家长张荣仙则表示,希望余华英不要有所隐瞒,如果有其他拐卖犯罪,希望她能主动交代,让更多失散家庭早日实现团圆梦。
10月25日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,判处余华英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同一天,她的丈夫王加文的相关案件也在云南丽江宣判,获刑16年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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