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用后付应当保障知情权和选择权 平台需透明告知风险

访客 阅读:63 2024-11-10 12:07:17 评论:0

一年一度的“双11”电商大促季又到了,一些平台推出的“先用后付”新玩法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不满。很多消费者反映,自己的默认付款方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了“先用后付”,无需输入密码、刷脸或指纹确认就能直接下单。有的消费者只是想收藏商品或添加到购物车以便比价和统一结算,结果却变成了直接购买;还有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以“先用后付”的方式购买了商品,直到看到驿站里堆满包裹,并且后续还产生了违约金和逾期费用。

上海市消保委表示,“先用后付”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模式,确实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性,有利于促进交易。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“先用后付”,并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,充分说明“先用后付”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和相关风险。此外,平台还应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,方便消费者在不需要时关闭该功能。

本文 噢咿呀论坛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https://oyiya.com/baike/7730.html

标签:[db:tag]
可以去百度分享获取分享代码输入这里。
声明
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发表评论
搜索
排行榜
标签列表